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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商年報報送時間悄然改變,深圳推行滾動年報制每年企業年度終了后,最重要的無非兩件事:一是企業工商年報(一般截止日6月30日);二是企業稅務年報(俗稱匯算清繳,一般截止日5月31日)。 工商年報和匯算清繳的工作雖已經結束。然…2019年,工商年報卻悄然發生了改變:借鑒香港模式,“固定年報時間”將逐漸被“滾動年報時間”取代。 年報范圍:凡在我市登記注冊,成立時間已滿周年的公司、非公司企業法人、合伙企業、個人獨資企業、企業分支機構、個體工商戶、農民專業合作社(統稱為“商事主體”),應當依法向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。 年報時間:商事主體自成立周年之日起兩個月內(稱為“滾動年報時間”)報送上一自然年度的年度報告。該自然年度設立登記的商事主體,自下一自然年度起報送年度報告。 舉例說明:某公司/商店于2018年9月1日成立,2019年9月1日為滿周年,即需要在201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之間,報送2018年度(自然年度)工商年報。 過度時間:2019年4月1日至6月30日為過渡期,商事主體可按滾動年報時間報送年度報告,也可按原固定年報時間在6月30日前報送年度報告。2019年7月1日起,商事主體應嚴格按照滾動年報時間報送年度報告。 企業逾期未年報將面臨多項“后果”,未按規定報送公示年度報告的,企業將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如果被列入滿三年仍未履行義務您將進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! 作為企業的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在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。并且5年后才能移出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! 01政府規定,一年一報;過期辦理的企業將被納入異常經營名錄。若滿3年企業還未移出的,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黑名單;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后,企業將不能貸款、投資、出入境、參與招投標、政府采購等,嚴重影響個人發展。 02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后,企業法人等在進行注冊新公司、經營、從業任職資格等將被限制;同時公司法人、股東等高級管理個人信譽受到影響,導致無法銀行貸款、乘坐高鐵,飛機禁止購票,影響企業競標項目等。 03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后,在企業與他人合作時信用將會遭到質疑,嚴重影響公司的長遠發展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