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2018年度出口退(免)稅業務辦理就要截止啦!各出口企業,2018年度出口退(免)稅主要業務的辦理期限將截止,請大家注意時間,及時進行辦理! 一:開具《委托出口貨物證明》 2018年度出口的國家取消出口退稅的委托出口貨物,委托方應在2019年3月15日前,憑委托代理出口協議(復印件)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《委托出口貨物證明》及其電子數據,逾期的不得進行辦理。 二:開具《代理出口貨物證明》 2018年度出口的受托出口貨物,《代理出口貨物證明》的申請截止日期為2019年4月15日,未在規定期限內開具的,可在2019年5月15日前申報免稅。 三:《出口退(免)稅申報》、《無相關電子信息申報》、《延期申報》、《出口業務收匯》 以上截止日期為2019年4月18日 四:《進料加工手冊核銷》 于2019年4月20日前申報辦理。4月20日前未進行核銷的,對該企業的出口退(免)稅業務,主管稅務機關暫不辦理,在其進行核銷后再辦理。 五:《出口免稅申報》、《來料加工免稅證明核銷》 應于2019年5月15日前辦理免稅申報,辦理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免稅核銷手續。 ↓↓↓ 代理記賬 | 工商代理 | 稅審咨詢 財審咨詢 | 財務顧問 | 稅務顧問 -安智信財務- 歡迎咨詢:4008-830-815 官網:http://www.inholes.com |